我不是明星藝人貴婦名媛,但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的服飾超多。
不是上帝特別從天上丟衣服下來給我啦,
只不過因家族中經營女裝生意者眾,
我又百無禁忌,沒有什麼不敢穿的,
因此當他們要測試市場反應或清庫存時,
都會將衣服往我這裡送。
有些女生看我新衣不斷,好生羨慕:「好好命喔!」
哈!命好命壞事由服裝的質量來判定,
人生的定義未免太簡單。
有得必有失!「恩典牌」沒得挑,所以我也沒有自己的「型」。
身上穿的時而緊身,時而寬鬆;
有時緊抓青春尾巴硬撐起來冒充109辣妹,
有時裝模作樣扮演婉約典雅成熟的賈桂琳歐納西斯。
不是我愛當千面女郎,這完全要看我的衣服從哪裡來,
我的風格反應的是餽贈者的喜好或厭惡。
很多時候,人家也是因為不愛/不適合/錯買,
才忍痛割愛,以免愈看愈心酸。
不管是出於何種心態的餽贈,我都是滿心歡喜的收下。
所以我的衣服愈堆愈多,四個大衣櫃都塞不下,
房間東一袋西一疊,長此以往終究不是辦法,
我也開始學習收納整理,定期清掉錯誤嘗試的衣物。
我的衣服都很新很好,尤其老姐進的貨都很高檔,
成本鮮有價位四位數以下的,毎次清出來送人都是真心分享。
送了幾次,我的感覺很複雜,因為──
一、 送者一頭熱,收者勉為其難,從來沒見他穿過。
二、 不要錢的不珍惜。明明是很好的東西,
卻只得眼睜睜看它被糟蹋。
我有一件日本製露背洋裝,日幣40000元,胖了穿不下,
拿到教會去一位姐妹說:「這件在家拖地穿很涼快!」
我立刻將衣服收起來。
有件針織背心不穿了,但還超新問問看有誰適合。
有位姐妹說她想試試,若不合穿就送去路邊舊衣回收箱。
啊!還不至於到這個地步吧!
寧可自己留下,或許有天還派的上用場。
當然自己不要的東西,
也不好意思跟人家強調其實它有多好!
但若要作賤何須外人代勞,自己來就可以了。
畢竟物盡其用也是分享的目的之ㄧ啊。
三、 經常發送衣服,給外人浪費奢侈的觀感,
自我形象受到摧殘。
有人開開心心拿你的東西,但並不將你當朋友,
背地笑你「阿舍」、「送盤」,被人當成傻凱子。
最好你永遠都當買錯衣服的笨蛋,三不五時免費大放送。
雖然我的衣服不是買的,但我可以嗅出這個意味。
四、 曾遇白目鬼主動索討她想要哪件哪件,
可是她愛的我也還很愛,
不給從此兩人還會有心結般不自在。
類似情形遇過好幾回──
有個不算熟的朋友,跟我要有腰身的上衣,扯到後來,
連「……就當作我跟你借好了!」都說了。
那次我找了幾件送她,因她說的直接,為避免日後尷尬,
我就順她意了。但心裏嘀咕她太隨便,不是小氣幾件衣服,
而是不想被當成理所當然,又不是欠她!
也下定決心下不為例,除非甘心樂意,
否則不應付這種人情!
還有一例──一位姻親老是跟我說:
不穿的衣服不要丟掉,可以給她。類似的話提過好幾次。
有回過年前,我真的清了一箱還花郵資寄過去,
之後碰面她提都沒提這回事,連聲「謝」都沒有!
我主動問起,回應超冷淡,「有啊,有收到!」
當然也沒見她拿哪一件出來亮過相。
我猜想我給她的衣服可能都不是她想要的,
無端多了一箱「垃圾」,氣惱在心裏,
如果我還不識相,在那裡討人情,那她可真是虧大了!
恐怕想想比我還氣!
還有一人,常拿我的衣服去穿,有回主動問起我某件洋裝。
我說:「那件我還在穿耶!」
她竟回我:「好的都嘛自己留著穿,不好的才清出來,
把我們當成資源回收中心!」
靠!以後資源回收不敢勞駕您!
五、 我自己的作法是這樣──如果人家給我的東西,
不適合的我不會收。
一來不想平白欠下人情;
二來不願浪費資源,可致贈更適合的人;
三來要怎麼處理,那是原物主的權利,除非他授權給我,
否則我不認為我可以任意送給與他不相干的人。
可能也是因為我收的東西都還有價值,
而給我的人肯定是出於對我的愛心,因此我不想輕率處理。
當我拿出東西給人的時候,我都會附帶說明,
若不喜歡、不適合就還給我,我口袋裡還有其他人選。
有的人會照做,但多數人不會,即使我言明在先,
還是覺得我給他那就是他的,隨他要怎麼辦。
基於上述經驗,我愈來愈不愛隨便送人東西,
在物資過剩的時代,免費餽贈並不是真心分享的最好方式。
可是我的衣物還是很多啊,容量也不可能隨之加增,
出清還是必要的。
有一次分享這個話題,
一位姐妹很積極的說:「你的衣服一定很多厚!不要的給我!給我!」
我看她應該是穿不下我的衣服。
她看穿我的疑問:「不是我要穿啦,我可以上網拍賣呀!」
一語驚醒夢中人,你可以那我當然也可以!
於是開始我在露天賣場的網拍生意。
我是純純純純出清,只希望那些堆在家裡不見天日的物資,
能找到好人家,改頭換面 重新振作起來,展現它最大的價值,
所以我的定價超低,通常是一折以下。
也因如此,我的賣場不給人議價,已經不計成本,
還為這麼點小錢在「問與答」爐來爐去,
不想把自己搞的太累,所以聲明「議價問題均不回覆」。
幾次交易下來,
可以感覺到買家都有感受到我是真心在和他們分享。
我發現只要買到物超所值的東西,都會很開心的。
而且自己花錢買的,也比較會珍惜。
雖然拍照、刊登、說明、有的沒的,林林總總也頗繁瑣,
但分享的喜悅讓我覺得值得。
雖然沒賺錢,但想想送人連一分一毫都沒有,
重點是收者也不見得希罕。
感謝網路的高度發展,「網拍」是目前我所經歷最好的分享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