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先生有位高中就認識的老朋友,
雖然職務不同,但在同一個工作領域,
換句話說就是所謂的「圈內人」。
有一天他們突然聯絡上,
故友重逢,
我們邀請他們來家中吃飯聊天。
他們夫妻就帶著小孩來了。
這位朋友,是個溫和單純的好好先生,
笑瞇瞇沒有心機的樣子。
他的太太聽說作過業餘模特兒,
身材高瘦,濃眉大眼,很敢穿,
女生有這幾個條件就頗唬人,
當然跟台面上的名模較量是差的遠。
不然以她活潑的個性,
也不會甘心在家相夫教女。
他們進門沒有多久,
很快發現他家的女兒好皮啊!
舉凡眼睛看的到,
手也抓的到的東西,
都難逃被她終結的厄運。
整盒糖果被她打翻在地上,
因為沒有外包裝,
只好全部掃進垃圾桶。
放在餐桌上還沒料理的食材,
也拿來玩耍,
甚至放進嘴裡吃了起來。
我故意大驚小怪:「哎呀,那還不能吃啊!」
她的媽媽才施施然制止。
當時我們住在北投山上,
有一個很寬闊的院子,
除了多、寶、樂三隻黃金獵犬外,
還有一隻德國狼犬負責看家的。
那個小女孩最多三歲吧,
看得出來備受嬌寵以至膽識過人,
一點也不怕體型比她還大的狗。
捉弄溫和的黃金獵犬也就罷了,
狼犬她也不放在眼裡。
我一向把狗當成家人、當成孩子,
看到別人這樣粗魯無禮的對待我的心肝寶貝,
我很難過但不知如何表達,
才不會顯得自己氣量狹小。
當小女孩在捏我家狼狗的時候,
我故意跟她媽媽說:「不要這樣,他很兇,會咬人耶!」
其實我家狼狗根本快被黃金獵犬同化,
從來沒見他凶過。
但我若不這麼說,我的狗不知還要受虐多久。
我跟這位年輕時髦的媽媽說:「妳好冷靜喔,妳不怕妳女兒受傷啊?」
她回答:「不會啊,我都讓她盡量嘗試,如果不是太危險,我都不會制止她。」
喔!原來如此!
她把女兒帶進屋內,
室內太無聊了,
大人都在聊天。
小女孩逐一打開櫥櫃抽屜,
把裡面的東西都翻出來。
她的父母都喊不可以這樣,
但並沒有真的約束她。
我覺得他們不是說給女兒聽,
而是說給我聽的──
為要讓我知道他們不是不管,
而是女兒還小,不懂事所以講不聽。
沒過多久,
那位媽媽竟然要先單獨告退。
都還沒開飯呢!
她說她約了幾個好久不見的老同學聚餐,
難得今天有人幫她看孩子!
誰要幫她看孩子?
不會是我吧!
這誤會可大了!
我若有這個能耐,
早就自己生了!
然後她就很不好意思的留下老公小孩赴她的約會去了。
很多男人平時在外工作賺錢,
和孩子的互動只有寵愛沒有管教。
這個爸爸也承認他女兒只聽媽媽的話,
他根本管不動。
事隔多年,
諸多細節已不復記憶,
只是那種驚嚇震撼的印象仍餘悸猶存。
整個過程就是鬧哄哄,
三個大人圍繞一個小孩團團轉,
完全不記得我們吃了什麼,聊了什麼,
只希望趕快打發他們走人。
他們走後,
我花了好大力氣收拾善後,
只差沒大病一場。
ㄧ肚子氣沒地方宣洩,
只好遷怒老公引狼入室。
之後,
一位我們共同的朋友問起這次餐敘的事。
我淡淡的說:「他女兒把我每個抽屜都打開,很多我以為早就不見的東西,都被她翻出來了。」
聽的人呵呵笑兩聲,這個話題就結束了。
後來她遇到我先生的朋友,
將我的話轉述給他們聽,
憨憨的爸爸還好,
媽媽聽了怒不可遏,
覺得我諷刺她的孩子沒家教,
從此這個老朋友就和我先生失去聯絡。
我?真是無妄之災!
整件事就是很無奈!
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有錯,
連失言都談不上!
看看我做了什麼──
為了招待他們,
我買菜、烹調、整理環境、
女主人兼褓母、
出錢出力;
他們叨擾一頓,
吃飽喝足玩夠回家,
我還要大掃除、跟老公吵架!
只是幾句心得感想,
她太太氣得要和我們絕交。
我也不怪她!
有人真的非常愛面子,
這些話或許戳到她的痛楚,
尤其從不相干的人口中傳出,
更讓她覺得好像大家都知道她是位失職的母親,
她的自尊 顏面都被掃在地上。
我也是愛面子的人,
可以體諒她的反應。
倘若整件事要檢討,
錯的是那個居間傳話的人。
有些話不能聽聽就算了嗎?
為什麼非傳不可?
這個世界愛傳舌的人還真不少,
許多人際關係的是非恩怨都是由此而生。,
根本沒有利害關係的事,
說長道短也能結下樑子,
甚至氣到不共戴天,
老死不相往來。
愛傳話的人有時也自認無辜無罪,
覺得自己據實傳述,
沒有加油添醋。
「人家明明就有講啊!」
這種人不是壞,是蠢!
可能是自卑感作祟,
最怕別人低估我的智商,
因此時刻提醒自己──
不要傳話!不要傳話!不要傳話!
其實這也是人在江湖安身立命基本之道啊!
言多必失,
放縱口舌,總會惹禍上身。
道理我懂,
但還是沒有因此在言語這方面管理的很周全。
人的言語真的很奇妙,
能覆舟已能載舟。
即使不傳話,
還是常因沉不住氣,
逞一時口舌之快,
付出慘痛代價。
經過幾番生聚教訓,
硬逼自己好好操練駕馭舌頭,
盡全力不輕易讓「話」脫口而出。
我更進一步發現,
要做好「不說閒話」,
最好連閒話都不要聽,
閒事也不要管。
年輕時不懂事,
什麼事都想一窥究竟,
看到有人交頭接耳就忍不住靠過去,
以為消息靈通代表人緣好。
若人家有什麼事告訴別人不告訴你,
就是不夠意思,沒當你是朋友。
可是現在的我,
卻極其痛惡包打聽的猥瑣模樣。
和自己沒有關係,
當事人又不願意讓你知道的事,
不管是好是壞,都沒必要追根究底,
連一二都不必略知。
不知道並不會錯過什麼!
我們的腦容量都有限,
年紀愈大能裝的愈少。
既不關己,何必勞心?
所以我愈來愈安於作「最後知道的人」。
愛傳舌的人,
被視為消息來源,經常被圍繞,
感覺人際關係很熱絡,
但受到的尊敬和重視其實都不多。
會在他們身邊轉的人,
不是物以類聚,層次不高;
就是另有目的,湊過來蒐集情報,
不會真的和他們交心做朋友。
不過,話說回來,
我們身邊還是不能完全沒有那類饒舌之輩,
有時候,有些話很想說,
但又不便明說,
就可以把它「託」給那種人,
他們自然會去傳。
傳話筒還是有存在的價值,
只是我絕對不要做那種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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