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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官方「社區發展部」推出一支以「家」為名,
旨在「支持婚姻」的廣告。

這支由馬來西亞裔女導演Yasmin Ahmad執導的「家」,
播出後引發討論的旋風。在絕大多數的肯定聲中,
一位版友指出「家」中寡婦關於丈夫「放屁」的這段話,
和「心靈捕手」羅賓威廉斯飾演的「尚恩」所說的對白如出一轍。

以下是該版友從【心靈捕手】摘錄

尚恩:我的妻子在世的時候,一緊張就放屁,有天晚上我妻子放屁的
      聲音把狗都吵醒了,後來自己也醒了,還問我:是你嗎?我說:
      是的,親愛的,是我。
威爾:(難以置信地)她把自己臭醒了?
尚恩:(和威爾一起笑的喘不過氣來) 是的,而且她一直以為是我。
      天哪,她去世兩年了,而那是我記得的事。那樣的小事很奇妙, 
      卻是我最懷念的事,那些小特點讓她成為我的太太,而她也知
      道我所有的小瑕疵,人們稱之為不完美,其實不然,那才是好
      東西,能選擇讓誰進入我們的世界。你不完美,我不吊你的胃
      口,你認識的女生也不完美,問題是你們是否完美的適合。親
      密關係就是這麼一回事,你可以知道全世界的事,但發掘的方
      式就是去嘗試。你不能跟我這個老頭子學,就算我知道我也不
      會告訴你

以上對白稍作潤飾,說話者性別對調,
就是近來令人驚豔、感動不已的「家」的主要內容。

「山寨版」一詞,將「盜版」/「拷貝」/「抄襲」俏皮化。
愈來愈多人不再介意「原創」這回事,
「山寨版」的作品,如果能讓正確的主題意識發揚光大,
不管它是怎麼來的,都在冠冕堂皇的包裝下變得不值一提。

誰還特別將它挑出來談,那就是存心雞蛋裡挑骨頭,
故意找麻煩!

很感人啊,「山寨版」有什麼關係?

這是多數人的認知,也是我最感悲哀之處。

如果這種觀點成立,
那麼下回有人為家中老小籌措醫藥費搶到你頭上時,
千萬別咬牙切齒急著將人移送法辦啊!

一直認為創作之所以有趣、可貴,正是在於它的原創性。

有人的專長是修改別人的作品,刪刪減減,加油添醋,
最後宣稱跟原著截然不同,然後就把它當成自己的「作品」。

喔,拜託!真正的創作不是這樣!
真正的創作是從無到有,不是建構在別人打下的基礎上,
即使那個基礎多麼歪扭傾斜,
但若你的曠世鉅作是從別人的起始點出發的,
都不能算是原創好嗎?

職場上有些主管把屬下的企劃案拿來改一改,
就呈上去署名是自己寫的。
有人把別人的影像作品重新剪接整理,就掛上作者的頭銜。

在這個錯謬的世界,和其他的謬誤相比這等事微不足道,
提出來即使有理,也被當成小心眼不好合作的對象。
如果挑戰的是上司,那可有好受了,即使爭到「理」,
也難逃被排擠的命運。

我必須很悲哀的說:這個世界角力的不是實力而是權勢。

周星馳的「九品芝麻官」說的好!

「貪官奸,清官要更奸,不然怎麼鬥得過他們!」

這幾年,我已逐漸沉得住氣,
不在「抄襲」「仿冒」之事上堅持主權。
這類事太多,都有正當崇高的理由,
為了達成無限上綱的理念,私底下手段不怎麼高尚,
也不重要。

而且(自以為)沒人說就不會有人知道!

沒有人知道就沒有關係!

如果有人跳出來說話,
那是人家不懂遊戲規則,存心搗亂,
哪壺不開提哪壺,不由分說直接將之殺無赦!

錯還是不在抄襲者!

所以我現在學會沉默看待錯謬的人事物,
不去和權勢硬碰硬。
但有時我很想問:在瑰麗說詞的背後,
抄襲者如何面對自己的良心?
一件作品真是自己心血結晶,還是「參考」了別人的模式?

不必回答任何人,自己心裡明白就好,就怕連這都還要辯解!

前幾年也看過一齣國內劇團自製的舞台歌舞劇,
由實力派的歌手擔綱演出,
據說在兩岸三地和東南亞映演成績斐然。

我看了,是不錯,的確是很用心的作品,
唯一可惜的是和琥碧戈柏主演的【修女也瘋狂】太像太像,
以我的認知,那實在不能算是原創。
許多華人或許沒看過那部電影,所以無從比較,
但我想若到百老匯演出,應該很快便被識破。

我知道多數人不在意這個問題,總覺得好看就好。
就像這支「家」,效果達到就是成功,有沒有抄襲不是重點!

最近這一年,為購屋糾紛在打官司。
對造律師很詭詐,打從頭就顛倒是非,
一面倒採取對自己有利的說法。

為了拆穿他的謊言,我很辛苦的一樣一樣蒐證。
當證據呈堂時,法官問對造律師:「你有沒有意見?」
言下之意是「你還有什麼話說?」

通常我們這種臉皮薄的人,說謊被揭穿,
都會覺得很丟臉、很不好意思,
可是我看人家經驗老到,還是一派輕鬆,
淡淡的回話:「沒有意見!」

出庭最痛苦的就是要看到這等厚顏無恥的嘴臉!

我深信每一個「山寨版」都有一番動人的說詞,
和九彎十八拐的理由。

這樣叫做「無知」還是「無恥」?我不曉得!

身處「山寨版」的世界,是非愈來愈難以分辨,
還是迷糊一點的好。

想的愈多死的愈快!
雖然膝下無子,但還有小犬悄悄要照顧,
為了對抗「山寨版」而讓悄悄失去遮蓋……..

不行!不行!太不值得!我也苟活好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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