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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底某日午后,
我們的訴訟官司在高院民事庭開言詞辯論庭。

這宗買賣房屋的糾紛,一審換了三個法官,
纏訟了五年。
這五年中生活照常在過,還發生不少重大改變。

Jeff從禪修打坐的禪宗弟子,因認識真理,被主得著,
受洗歸入主名;
我進入某福音機構工作將近三年,
又回來和Jeff同工,一同開創我們的事工。

訴訟這回事,全權交給律師。
說的好聽是相信他的專業,
事實上,我們的內心對這類繁瑣醜陋的煩心事,
多少有眼不見心不煩的逃避心理。

就在一審攻防最激烈的時候,
我們草創的事工,也正如火如荼的在推動。
那陣子Jeff和我南來北往全台奔波,
委任律師找我們要證據壓根找不到人;
而我們一忙,
也幾乎忘記手邊還有這麼一件重要的代辦事項。

去年三月,在我們最忙、最混亂的節骨眼兒,
一審判決書又捎來另一個變數。
判決結果對我們完全不利,
我們未及時提出反證戳破對方的謊言,
以致他們的說法被法官採信。

這樣的結果當然令人震驚、失望、難以接受!
但當時我們已為我們的事工散盡家財,
付掉給高院的上訴訴訟費,並沒有多餘的錢聘用律師。

可是經過一審實戰經驗,
我發現律師做的事好像也不是這麼難。
畢竟我們這樁只是一件很小的案子,
更何況過程中許多細節當事人最為清楚,
先前交出去的狀子好幾封都是我先寫好,
律師稍微潤飾就呈到庭上了,
所以我想如果時間許可,或許我可以自己來,
不用再多花律師那條錢。

現實的條件也不容我們再多這項開支。

既然如此,二審上訴就決定自己上陣了。

投遞上訴狀之後,去年六月一日首次開庭。
還記得那是個灰濛濛的陰雨天,
結束後走出高院民事庭大廈,
忽然下起傾盆大雨還雷聲大作,
心情盪到最低點。

其實早在收到出庭通知書時,
我就開始躲在家裡發抖。
別看我人高馬大,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,
想到要一本正經的面對這麼嚴肅/嚴謹的事,
關係到我們現有(幾乎是所有)的資產,
實在是膽戰心驚,深怕稍有閃失,整個全盤皆輸。

而且對方有請律師,不像我是傻愣愣一顆人,
專業知識沒有!一般常識普普!
膽子是硬撐出來的,一不小心就會被看破手腳,
其實我好怕好怕!

這幾年受到屬靈爸爸曹牧師的影響,
我的性情柔和很多,對於不認同的事物,
努力學習更多包容;就算無法接受,
也約束自己不開口批評或發表高見。

我想和曹牧師一樣,成為柔和謙卑的人。
因此出庭對我來說真的是很大的試探和煎熬。
(我寧可寫狀子,面對電腦比較能夠冷靜;面對面常會熱血沸騰!)
每次在庭上聽見對造顛倒是非、混淆視聽,
內心便自動引燃熊熊烈火,
激動我潑辣本性死裡復活!
好幾次和對造律師你來我往、針鋒相對,
差點兒被氣到中風,倒弊在法庭!

有一次對造律師痛斥我沒有禮貌!
因為他在陳述時,我不斷插嘴打斷。

我不是不懂禮貌的野蠻人,(我只是本性比較剽悍)
實在是聽不下去,氣不過,才一時管不住自己的嘴。

那次不僅我發火,對方也動怒了。
說句實在話,對造律師並不兇惡。
狡猾/詭詐/能言善道/見風轉舵/鑽法律漏洞,
應該是律師的基本配備,不能因此說人家壞!
對造律師我看至少七十歲跑不掉,可當我的父執輩,
身材保養的很好,服裝儀容也很講究,
不打領帶都是別蝴蝶結。
如果我們不是在這樣的機緣下認識,
可能可以聊上幾句,我也會想對他傳福音。

很遺憾我們卻必須劍拔弩張,連正眼都不去注視對方。

還有一次,出庭的時間是下午四點二十分,
因為戒慎恐懼,我總是提早到場,三點半就到了。
結果因為前面的案件一直拖延,
輪到我時,已經六點三十五分,苦候三個多小時。

更慘的是──
民事庭大廈的中央空調已關閉,悶熱的不得了,
再加上情緒激動,站在法官面前,汗水大顆大顆滴落,
辛苦化好的裸妝糊成一團 壁癌似的斑剝脫落,
長久以來堅守「玉女掌門人」的形象蕩然無存。

就是那次又熱又累身心疲憊的經驗,
讓我向主認罪悔改,從此改頭換面要做好人。
詩篇有句「乖謬的人你以彎曲待他」,
我想我就是長此以往太古怪偏激,
以至神允許這麼難搞/難纏的人事物發生在我的身上,
好來磨塑我生命中尖銳的稜角。

對我來說,出庭最難熬的不是面對法官,
而是面對與你水火不容的對方。

雖然對方委任律師代理,
但有些事需要當事人釐清,法官還是會傳喚到庭。

事發至今,和對方已多年沒見。
想到要和他們面對面,新仇加上舊恨,
不知場面有多麼難看!
光是想像就讓我覺得很難受,
可是沒得選擇,只能勇敢面對。
雖有心理建設,但我之前還是痛苦了好些天。

到了久別重逢那日,我ㄧ走進法庭外休息區,
一眼便看見對方坐在那邊等候。
他們當然也看到我,雙方很自制的形同陌路,
但內心各自磨刀霍霍,心知肚明準備待會兒大肆廝殺。

果然在庭上少不得一番唇槍舌戰!
我不能不陳明我的理,但也不是沒有柔軟感傷之處。
若不是彼此的厲害衝突如此對立,
或許我會想到他們的靈魂也很珍貴,也需要拯救,
但在這個當口,我們只能針鋒相對。

最後一次「準備程序」開庭,
法官詢問是否還有相關證據要提供,
雙方都說沒有。

法官宣佈下次準備開「言詞辯論庭」。

什麼是「言詞辯論庭」?
這個名詞好唬人啊!
平日再怎麼伶牙俐齒,
對口的也是和我一樣的一般人,
從來沒有和專業律師辯論過,
更何況我們的議題還牽涉法律條文。

老姐一聽就有點緊張。

我跟老姐說:「神與我同在,神若幫助我,人能把我怎麼樣!」

說給她聽的同時,也是在給自己打氣。

的確一路走來,若不是神保守/神帶領/神開路,
我根本走不下去!

曾有一度,我都想放棄,當作這棟房子損失了!

可是當松牧師和我們一起禱告時,
他問:「這件事你們有沒有違背神的公義?」

Jeff和我想一想,真是千頭萬緒,
某些環節我們處理得並非完全,
但就追本溯源,此事我們確實是受害者,
打從起頭對方就想坑騙我們!

松牧師說:「好,那我們好好禱告,求神為我們爭戰!」

那時候起,
我就決心向前奔跑,不再逃避退縮,不再三心二意。

法官力勸和解,我也接受。
因為和解也是解決的方式之ㄧ。
雖然法官提出的和解條件,
擺明要我吃虧退讓,但我也不想計較了,
「寧可吃虧,聽憑主怒!」

沒想到對方竟然堅持不和解!
法官傳喚也堅不到庭,所以這場訴訟只好繼續走下去。

「言詞辯論庭」之前,
照例忐忑的好幾天,照例當天早早到場預備。
在庭外等候時,我的身體因緊張微微顫抖,
心跳不規則而急速,
我真的已經好久好久沒跟人你一言我一語爭執吵架了,
也漸漸不熟悉和人對立的感覺。
曹牧師教我們要盡量與人和睦,
對於曹牧師的話我向來言聽計從。

想到待會兒又要全副武裝展開唇槍舌戰,
真的感覺好疲憊。

求主幫助我,讓我冷靜平和作最完整的陳述;
求神的靈替代我的潑辣但又軟弱的老我,
帶我打這一場戰役。

求主掌管法官和對造律師。

那天的「辯論庭」還真是奇特!

進去赫然看見三個法官列席,
原二審法官坐在一側,另一位不曾見過的法官坐在另一側,
中間的是「審判長」,三位都是不讓鬚眉的女英雌。

坐定後,書記官先朗誦案號和開庭時間,
然後審判長要我宣讀上訴的訴求,
我照本宣科讀完。

忽然,身後一陣窸窸窣窣的腳步聲,
轉身一看,竟然來了一班國中生見習旁聽。

給這群不速之客一嚇,
一個恍神竟忘記該如何開始。
深呼吸後先來一段開場白。

「我不是律師,
  之前從來沒寫過狀子,也不懂什麼攻防戰略運用,
  我只能陳述事實。
  這是我第一次到【言詞辯論庭】,
  如果待會兒有失禮之處,請指正我!」

大力吞下口水,快緊張死了!

「我相信真正民主法治的國家,
  容許一個請不起律師的平民百姓,
  站出來為自己申冤!」

說完我的情緒緩和多了,
照著辯論狀所寫的逐一更詳細的說明,
最後我特別強調一點──

法官建議和解時,
我願意接受不是因為我理虧,
不是像對造家人出庭之後,
在外宣稱:「現在知道怕了,要求饒了…..」

之所以接受和解,
是因為我討厭看到說謊的嘴臉!
對方只要輕輕鬆鬆的否定一樣事實,
接下來我就得疲於奔命四處蒐證來推翻他的謊言。
現在的人都不愛管閒事,更別提要人家到法院幫你作證。
為了請證人出席,簡直是求爺爺告奶奶,
鞠躬哈腰謙卑到不行,那陣子不只腿軟還腰酸,
身體上的折磨算不了什麼,心靈上的壓力才讓人喘不過氣。
因為渴望回到正規的生活,才想說和解算了,
不是因為我理虧,絕對不是!

我說完,法官請對造陳述,
奇特之事又一樁!

原預期他老先生會火力全開,大肆抨擊,甚至亂槍打鳥,
什麼風馬牛不相及的事都會攪在一起,
這種事他做過好幾次,
每次都把我氣得七竅生煙,屢試不爽!

怎知這回老先生竟然意興闌跚的說:

「我要說的都寫在辯論狀裏了!」

啊?就這樣?

然後法官就宣佈等後宣判。

我竟然不用和老先生正面交鋒,真的是神的憐憫啊!

我不敢想像判決結果將會如何,
但我相信神掌權,也感謝神帶我走這一遭。

很多人問我:「妳希望法官怎麼判?」

說真的,我也不知道!
如今我也搞不清怎麼樣對我有利,
Jeff說那這樣最好,我們就完全交給神,看神要怎麼做!

小小的心願是不要再上訴了!
打官司真的很累,但這牽涉對方的自由意志,也不是我能掌控的。

神藉著這個官司,教導我許多功課,
使我這麼一個自我/驕傲/內心機關重重的人,
硬是謙卑下來,學習順服,
不再動輒不爽,鑽牛角尖,
認清自己只是滄海一粟,
光是身處小小法庭,就知道自己啥也不是,
隨便誰都比我厲害,比我懂更多,只有乖乖聽話的份兒。

不得不承認,有時自我主張多,
其實是自己歷練少見識小。
經過風浪的焠鍊,彈性被拉開,
自然更加豁達開朗!
人生嘛,不過就是這麼回事,
還好我們還有另外一個永恆的世界。

主也藉此擴張我的信心。
有回出庭前,莊牧師為我禱告,
有一句話說到「求主今天就坐在法官旁邊……」
以前的我,眼見為憑,
對這種「無法查驗」的禱告多半採保留甚至懷疑的態度。

真的還是假的?主真的會到場嗎?

可是那天莊牧師一講,這話立刻就進到我心裡面。

Jeff有他的工作不能同去,
我必須硬著頭皮單槍匹馬赴會,
如果對神還有懷疑,
那我真的連走到捷運站都舉步維艱了。

感謝主,當這句話札到我心的時候,
就算Jeff有空要陪我去我也說免了。
因為我相信神真的在法庭上掌權!

每次出庭都是我跟神最親近的時刻,
雖然肉體上還是會緊張害怕,
但靈裡是清楚知道神與我同在的。

哪一次不是關關難過關關過!

沒有神怎麼過得來呀!

辯論終結,雖然判決還沒出來,
但我知道我該做的部份告一段落,
至於結果,繼續仰望神……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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